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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来宾市红十字会第三届理事会第四次会议选举情况的通报
2024-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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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理事单位:

按照《中国红十字会章程》有关规定,来宾市红十字会第三届理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4年3月20日在来宾市召开,会议表决通过了《来宾市红十字会2023年度工作报告》《来宾市红十字会2023年度财务收支情况报告》和《来宾市红十字会第三届理事会第四次会议关于更换理事的决议案》。来宾市红十字会第三届理事会第四次会议决定:增补张响光、汪芳珍、张莹、王芳、吕慧、蒋小秀、董岳松、梁永帅等8位同志为来宾市红十字会第三届理事会理事,因工作变动或其他原因,陈婧、黄莉、卢香、陈义夫、覃秋云、曾锋、袁文星、覃会川等8位同志不再担任来宾市红十字会第三届理事会理事。

特此通报。
附件:
1.来宾市红十字会第三届理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案
2.来宾市红十字会第三届理事会理事名单(2024年3月20日更新)
               
                             来宾市红十字会
                              2024年3月21日


附件1:

来宾市红十字会第三届理事会第四次会议关于通过《来宾市红十字会2023年度工作报告》的决议案

(2024年3月20日)

来宾市红十字会第三届理事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审议并通过来宾市红十字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覃彦梅同志所作的2023年度工作报告。
会议认为,工作报告紧紧围绕来宾市党委和政府的中心工作,服务大局,关注民生,实事求是地总结了来宾市红十字会在2023年所取得的工作成绩。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来宾市红十字事业取得了新进展。对2024年的工作作了部署,重点突出,目标切合实际,可操作性强,对推动我市红十字事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会议号召,各级红十字会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在自治区红十字会的关心指导下,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踔厉奋发、奋力拼搏,推动来宾市红十字事业高质量发展。



来宾市红十字会第三届理事会第四次会议关于通过《来宾市红十字会2023年度财务收支情况报告》的决议案
(2024年3月20日)

来宾市红十字会第三届理事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审议并通过来宾市红十字会2023年度财务收支情况报告。会议认为,财务收支情况报告数据详实,全面反映了来宾市红十字会2023年财务收支情况。

会议要求:来宾市各级红十字会要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让每一份爱心善意都及时得到落实”的重要指示精神,严格按照捐赠者的意愿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管理使用捐赠款物,科学规范财政资金管理,加强信息公开,切实提高社会公信力,打造更加公开透明的红十字会。





来宾市红十字会第三届理事会第四次会议关于更换理事的决议案

(2024年3月20日)

来宾市红十字会第三届理事会第三次会议召开以来,部分理事已变动工作,根据《中国红十字会章程》规定,由理事单位推荐,经有关程序审核通过,来宾市红十字会第三届理事会第四次会议决定:

增补张响光、汪芳珍、张莹、王芳、吕慧、蒋小秀、董岳松、梁永帅等8位同志为来宾市红十字会第三届理事会理事。

因工作变动或其他原因,陈婧、黄莉、卢香、陈义夫、覃秋云、曾锋、袁文星、覃会川等8位同志不再担任来宾市红十字会第三届理事会理事。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来宾市红十字会办公室  2024年3月2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