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市红十字会是中国红十字会的一个地市级地方分会,成立于1988年(当时为柳州地区红十字会),历经多次发展,2004年7月15日,来宾市机构编制委员会以来编〔2004〕20号文件批复,将来宾市红十字会从市卫生局划出,独立设置,为市委、市人民政府直接领导的社会救助团体,至此来宾市红十字会进入市级群团管理序列。
2007年2月9日,中共来宾市委组织部以来组通〔2007〕3号文件确定来宾市红十字会参照公务员法管理;2008年5月4日,来宾市机构编制委员会以来编〔2008〕29号批复来宾市红十字会机构级别定为副处级。
来宾市红十字会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自治区红十字会的业务指导下,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履职,以加强组织建设和能力建设为重点,以项目带动为抓手,以廉政建设为保障,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拓展工作领域,在救灾、救助、救护和造血干细胞捐献等领域取得了明显的成绩,切实发挥了政府人道主义救助领域的助手作用。